西安市政府原副市长强小安被“双开”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陕西省省纪委监委信息:日前,经中共陕西省省委批示,陕西省省纪委监委对西安市政府原副市长强小安重大违纪犯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考察。
经查,强小安重大违背政治纪律,搞政治攀附,对抗组织审查;违背中央八项规则精神,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给显著超出正常投桃报李的礼物,默认亲属长期借用私营公司主汽车辆;违背组织纪律,不按规则汇报个人相关事理;违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其亲属谋取利益。违背国家法律法例,涉嫌受贿犯罪。
强小立足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心,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实不诚实,搞政治攀附,对抗组织审查;纪法意识冷淡,底线准则失守,亲清不分、以权略私,甘于被围猎,将开发区建设作为和私营有限公司主利益替换的筹码;大肆收受贿赂,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罢手,性质顽劣、情节重大,应予庄重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共产主义党纪律处置条例》《中国监察法》《中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置法》等相关规则,经省纪委常委员会会议钻研并报省委批示,决断给予强小安开除了党籍处置;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了公职处置;收缴其违纪犯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诉讼,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强小安简历
强小安,曾用名强晓安,男,汉族,1964年4月出生,陕西省西安人,经济学博士,1991年8月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共产主义党,1982年10月参加工作。
1982年10月至1986年9月任陕西省省长安县财政局干事;
1986年9月至1994年3月任陕西省省长安县审计局干事;
1994年3月至1998年3月前后任陕西省省长安县外经贸委副主任,招商办副主任、主任;
1998年3月至2002年9月任陕西省省长安县方案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2002年9月至2004年8月任西安市长安区发展方案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2004年8月至2005年1月任西安市运营都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西安市长安区发展方案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2005年1月至2008年1月任西安市发展与变革委会(市西部开发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2008年1月至2008年8月任西安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2008年8月至2014年4月前后任西安国际港务区治理委会常务副主任、主任、党工委副书记,西安国际港投资发展企业总经理;
2014年4月至2017年2月任西安市发展与变革委会(市西部开发办)党组书记、主任,西安市服务业综合变革试点工作推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
2017年2月至2017年3月任西安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西安市发展与变革委会(市西部开发办)党组书记、主任,西安市服务业综合变革试点工作推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
2017年3月至2017年4月任西安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西安市发展与变革委会主任;
2017年4月至2020年2月任西安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20年2月任西安市政府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
2020年4月被免去西安市政府副市长职务。
(陕西省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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