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政协原副主席罗志勇被开除了公职
日前,经株洲市委批示,株洲市监察委会对攸县政协原副主席、攸发集团原董事长罗志勇重大犯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考察。
经查,罗志勇违背中央八项规则精神与职务犯法,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违背廉洁要求,以单位名义违规向服务对象收取财物,借用治理服务对象的财物、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背公职人员品德要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支付、给个担保等方面为别人谋取利益,并不是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罗志勇身为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法纪意识淡薄,私欲贪欲膨胀,甘于“被围猎”,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罢手。根据《中国监察法》《中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置法》等相关规则,经报市委批示,株洲市监察委会决断给予罗志勇开除了公职处置;收缴其犯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诉讼,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株洲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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