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低收入家庭重残重病人员归入营救范围
1月5日从北京市市民政局得悉,本市进一步拓宽营救范围,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人员依照低保规范的35%发放生存津贴。至此,本市低收入家庭的重残、重病人员已全都归入根本生存保证范围。
日前,民政局、市财政局与人资源与社会保证局联结印发《对于进一步增强艰难民众根本生存保证工作的告诉》,明确提出拓宽营救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告诉重点萦绕“兜底、连接、应急”,强调“主动发现”,确保艰难民众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实时营救。
告诉明确提出,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人员,依照低保规范的35%发放生存津贴。据引见,这是本市掉实民政部、财政部告诉精神的详细举行措施。2019年,本市已出台政策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归入低保范围,这次下发的告诉中,又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人员归入根本生存保证范围。支持,本市低收入家庭的重残、重病人员已完成营救保证的“全笼罩”。
另外,本市还对特困人员的认定前提作出调整,特困营救供养笼罩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放宽至18周岁,合乎“三无”前提的16至18周岁未成年人亦全都归入特困人员营救供养范围。
针对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艰难民众面对的生存压力与营救需要,本市将强化暂时营救的“救急难”作用,充沛施展街乡暂时营救备用金“小、快、灵”的优势,实时有效处理艰难民众根本生存问题,做到应救尽救。据知晓,现在全市所有街乡已全都树立暂时营救备用金,艰难民众若呈现特别紧急的情况,能够先营救后审批,营救时效将得到显著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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