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醉驾送学生回家致2死1伤,学校不能一味”甩锅“
假如受害者家眷的说法属实,布置学生检查宿舍,正是教师的职务行为。检查宿舍完结后,教师护送滞留学校的学生回家,是职务行为的连续,和后来出现了的交通事故就相关系。
2020年12月21日,山东省力明科技职业学院的班主任周某醉驾送学生回家出交通事故,事变中周某与学生杨某嘉死亡,学生王某某受伤。据死者弟弟回想,他与哥哥被教师留下参加检查宿舍工作,20日教师与他们喝了酒,又唱歌到第二天,完结后教师保管送王某某回家。现在,对于后续解决,受害者家眷与校方还在协调。
一同醉驾事变,两条性命的代价,给亲人留下无尽的苦楚,使人扼腕叹气。得承认,班主任周某开汽车,送学生回家,或者是出于一种关心和蔼意,然而,不敬畏法律,醉酒之下仍然逞能,听不进学生的规劝,后果是害人复害己。
但和此同时,学校方面能否该承当责任呢?据文章,学校方面在此之前一度立场强硬,称责任人只是班主任一个人,学校没有一点责任。这样的说法是经不起斟酌的。
假如受害者家眷的说法属实,作为学生干部,被班主任留下来,参加检查宿舍的工作。那么,按照有关法律,学校教员工工在其工作岗位上,为实现学校规则的任务与要求,依照其职责的规则所施行的教育教学及治理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职务行为。在笔者看来,布置学生检查宿舍,正是教师的职务行为。检查宿舍完结后,教师护送滞留学校的学生回家,是职务行为的连续,和后来出现了的交通事故就相关系。
如确系职务行为给别人造成为了侵害,行为人所在的机构也应该承当相应的民事抵偿责任。所以,山东省力明科技职业学院一味甩锅给已逝世的班主任,是不当的。事变出现了后,受害学生家眷向学校方面求偿,是家眷理所该当的权益。据受害学生家眷引见,校方一开端让他们提诉求,但后来却对家眷提出的抵偿要求示意“没法谈”,顶多出遗体火葬的费用。双方平等博弈,本就是协调抵偿,哪能由于谈不拢就不谈了?事发至今已有十余日,而校方始终未拿出踊跃的立场,不免让人寒心。
事情中,班主任周某邀约学生彻夜饮酒,不听学生劝止醉驾,不只涉嫌犯法,也是违反了师德师风。而师德师风束缚与标准的责任正在于学校,因此,班主任周某的种种行为,都很难说学校没有一点责任。关于两名学生一死一伤,学校不只应承当需求承当的法律责任,也该当同时承当道义责任。
可见,这起交通事故悲剧,学校于法于情于理,都有责任做好善后,给受害者及其家眷应得抵偿,给他们以最大安慰。这起悲剧也是一个警醒,饮酒不开汽车,开汽车不饮酒,任何人都不应有幸运心理。尤其是对那些为人师表的老师而言,更不能拿本人与学生的生命赌钱。
红星头条特约 于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