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惩办莱猪案“跑票”绿营民心代表
1月1日文章 据台湾省《中华人民共和国》2020年12月31日文章,台湾省立法机构上周就莱猪进口有关法案表决,民进党籍民心代表林淑芬、刘开国、江永昌屡次弃权未投票,和党团决议不一致,遭认定“跑票”。民进党团会议30日经过,林淑芬等3人除了移送党中央作为将来提名参考,党团惩办局部,开罚3万台币(1元新台币约合0.23元人民币——本网注),并停权3年,停权时期将无法抉择委会、参选委会召委及党团干部。
文章称,台立法机构民进党团于表决前作出“一致投票”决议,但林淑芬、刘开国简直都弃权不投,江永昌则从表决弃权。民进党团纪律小组29日作出决议后,30日送交党团会议探讨。
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示意,党团决议按照组织规程第31条,林淑芬等3人移送党中央作为将来参选提名参考。党团内惩办局部,停权3年,并开罚3万台币,当事者有3天申覆期。
面临惩办,林淑芬示意尊重;江永昌也说,党必需要有纪律,承受党团所作的决议;刘开国则说,听凭处分,一切恬然。
另外,还有8名绿营民心代表表决当时那天未齐全和党团一致。柯建铭说,这8人有人去上茅厕,有人投错后再纠正,情节较轻,将要求向党团纪律小组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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