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批示香港特区律政司上诉同意 黎智英须即时还押
黎智英材料图(东网)
12月31日电 香港特区律政司就“壹传媒”创始人黎智英保释后果上诉至终审法院,案件今日(31日)开庭审理。法院聆讯后,批示香港特区律政司上诉同意,黎智英须即时还押至明年2月初候讯。
据香港特区电台、东网等媒体文章,香港特区终审法院31日早开庭解决律政司就黎智英获批保释的上诉请求同意,案件由首席法官马道立、常任法官李义、常任法官张举能解决。
黎智英早前被控欺诈后,再被加控违背香港特区国安法中“勾结外国或许国外势力危害国家人身安全”罪,日前获香港特区高等法院法官李运腾批示保释,前提包括现金1000万港元、不得分开居处,以及每一周3次到警署报到等。黎智英获保释引起各界哗然,香港特区律政司其后就保释请求后果上诉至终审法院。
律政司示意,法官须思考批示冒犯香港特区国安法疑犯保释的危险,保释决断将添加被告重犯的机会,危害国家人身安全的同时,亦跟香港特区国安法的立法目的南辕北辙。故此,本案具严重争议,须终审法院批示上诉。
30日,有香港特区市民组织发动活动,在终审法院留守24小时,一行人号召撤销黎智英保释,赶走“毒苹果”。( 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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