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国境当遛弯?云南省临沧12人获刑
12月31日,从云南省省临沧市双江县人民法院得悉,该院近日审结一同偷越国境罪的案件,12名被告人被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2020年3月至4月,被告人黄某、刘某与李某等12人前后从云南省边境偷越国境至缅甸国勐波,合伙在缅甸一企业上班。5月10日,12名被告人向有限公司提出返回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要求,并一同从缅甸勐波偷越国境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省临沧市沧源县国境内。
5月11日19时许,有9名被告人在沧源自治县岩帅镇黄果树村,等待汽车辆接运过程当中被民警查获。5月12日7时许,另3名被告人途经沧源县小黑江边境检查站时被查获。12名被告人在口头问询过程当中,照实供述了偷越国境的犯罪现实。
经双江法院审理以为,被告人黄某等12人的行为形成偷越国(边)境罪。被告人黄某系累犯,该当从重处罚,依法对被告人黄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处罚金六千元;鉴于刘某等11人到案后照实供述犯罪现实,自愿认罪认罚,11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 陈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