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赤峰市敖汉旗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成心杀人罪对被告人韩某某、张某某提起公诉。
2020年7月,被告人韩某某、张某某为保持婚外情关系欲杀害韩某某丈夫张某甲,二人同谋在张某甲饭食中屡次投放硝苯地平,每一次投放5-7片不等。后因被害人张某甲发现并报警,二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鉴定,张某甲血液中检出硝苯地平成份(硝苯地平属于常见毒药物)。被告人韩某某、张某某的行为冒犯了《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则,该当以成心杀人罪追查其刑事责任,系合伙犯罪。
现在,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内容敖汉旗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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