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小学2021年1月23日起放寒假 2月22日开学

权威公布!上海市中小学2021年1月23日起放寒假,2月22日开学
今天(12月30日),上海市市教委公布信息称:上海市市中小学依照已公布的2020学年度校历,自2021年1月23日开端放寒假,2月21日寒假完结,2月22日开学。本市各大学及中等职业学校依照“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准则,自行确定并公布2021年寒假及春季开学时间。
各级各种学校要持续严格掉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掉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校园治理,严控无关人员进校,履行进校审批、身份核验与体温检测制度。严格学生公寓治理,学生进出必需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坚决根绝过夜、借宿等情况。不一定需要的不举办汇聚性活动。
师生职员应切实加强个人防护意识,随身携带口罩,防止到人群密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合,在人群密集的关闭场合应佩带口罩。养成勤洗手、“一米线”、公筷制、分餐制、咳嗽打喷嚏时留意遮挡等卫生习气与生存形式。寒假时期,留校师生职员离校前须向学校报备,外出时期应做好个人防护,返校后应实时汇报旅程消息。
离沪师生职员须向学校报备,准则上不出境、不去国内中高危险地域。要平安有序出行,做好路途个人防护,开学前14天展开自我健康治理。从国内中高危险地域返沪返校的师生职员,依照有关要求一概施行14天严格的齐集(居家)健康治理,履行2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检测后果合乎有关要求方可请求返校;从国内中高危险地域所在地市(非中高危险地域)返沪返校的师生职员履行1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检测后果合乎有关要求方可请求返校。师生职员的同住家人有2月1日起从国外、国内中高危险地域返沪情况的,有关师生职员返校时应向学校报备,并做好返校后7天的自我健康治理。
本市幼儿园参照执行。托育机构及培训机构按现有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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