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桦甸法院公开宣判一同销售病死牛肉案,3人获刑
据吉林省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号30日信息,桦甸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同销售病死牛肉案,裁决被告人张某、万某、李某犯生产、销售不合乎人身安全规范的食物罪,辨别判处张某、万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李某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依法追缴张某犯法所得上缴国库。
2019年3月,桦甸市某村民张某豢养的两头牛因病死亡,张某为缩小损失,找到其亲属万某与李某将该未经测验检疫的病死牛扒皮卸肉后,在本村镇进行销售。
为依法严厉冲击食物人身安全犯罪,维护苍生舌尖上的人身安全,更好地完成案件审理法律成果与社会成果的有机统统,使其有宣传普法的教育意思,桦甸法院约请了局部村干部前来观摩庭审。在庭审过程当中,三名被告人认识到了本人生产、销售未经测验检疫、死因不明的牛肉制品的重大结果,当庭示意认罪认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