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银保监局深化推动人身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治理
上海市银保监局官网12月30日信息,为进一步增强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治理,标准保险销售行为,从源头上管理人身保险销售误导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利,近日,上海市银保监局在原保监会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治理相关规则的根底上,印发《上海市银保监局对于深化推动人身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治理的告诉》。
最近几年来,上海市保险市场蓬勃发展,但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还是引发消费投诉的重要缘由。对原保监会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治理相关规则的实践证实,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治理可以完成销售行为可回放、重要消息可查问、问题责任可确认,是遏制销售误导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利的重要手段。《告诉》扩大了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治理范围,并进一步细化了对保险销售流程与“双录”(即录音录相)用语的要求,添加了新技术手段在可回溯治理中的使用,适当简化流程优化了保险消费者的购买体验,同时保证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立抉择权与偏心买卖权。
《告诉》共十条二十七款,实用于所有在上海市地域运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有限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但原保监会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治理相关规则曾经实用的范围除了外。《告诉》主要包括五项内容:一是将可回溯治理施行范围扩大至向天然人销售的保险时期超越一年的人身保险产物(含保险时期不超越一年但保障续保的人身保险产物)。二是录制内容添加销售人员对犹疑期后退保损失危险的量化阐明、投保人经销售人员问询作出能否已照实奉告的回答、投保人确认投保单填写消息能否为其自己实在意义示意等,进一步强化了保险人的阐明义务与投保人的照实奉告义务。三是前置消保审查,要求保险企业消保部份事前审查免除了保险人责任条款的书面阐明,完善全流程金融消费者权利维护体系。四是激励新技术运用,踊跃推动语音播报、远程“双录”等新技术手段在可回溯治理中的应用,并提出相应的合规要求,且远程“双录”不得违背“保险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营保险业务”等相关监管要求。五是统统“双录”用语,要求行业协会制订“双录”根本用语示例,保险企业在根本用语示例的根底上制订销售用语,并给个保险中介机构一体实用,促成消费者经过各渠道购买保险时取得相对一致的客户体验。
《告诉》将分两个阶段施行。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各保险有限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结合本身实际情况,试点展开销售行为可回溯治理工作,完善内控法子;2021年4月1日,《告诉》将正式施行。
下一步,上海市银保监局将指点辖内保险企业与保险中介机构一直强化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治理,并将各机构执行情况归入日常监管,促成上海市地域保险市场继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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