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推广使用河南省省冷链食物追溯系统的通告》。
《通告》称,现在,
“河南省省冷链食物追溯系统”(如下简称豫冷链)
已上线运转,
可完成河南省省冷藏冷冻肉类
水产物等进口冷链食物全程追溯治理。
全省现有进口冷链食物生产运营者应于2021年1月5日前在“豫冷链”中实现用户注册,应用“豫冷链”照实上传库存冷藏冷冻肉类、水产物等进口冷链食物的起源、测验检疫及格证实、核酸检测证实、预防性消毒证实、流向等追溯数据,并实现赋码工作。
自2021年1月6日起,没有入境内货品测验检疫及格证实、核酸检测证实、预防性消毒证实、“豫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物一概不得销售。
消费者购买进口冷链食物履行实名制
食物生产运营者面向消费者销售进口冷链食物时,应在进口冷链食物外包装或货柜醒目地位加贴“豫冷链”追溯码。
消费者购买进口冷链食物应应用支付宝或许微信扫码,核查产物消息和追溯码消息能否一致。
消费者不能应用微信扫码购买时,食物生产运营者应进行实名登记(名字、地址、手机)并将登记消息上传至“豫冷链”。
全文以下:
对于推广使用河南省省冷链食物追溯系统的通告
为掉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增强进口冷链食物危险防控,我省树立了 “河南省省冷链食物追溯系统”(如下简称“豫冷链”),完成我省冷藏冷冻肉类、水产物等进口冷链食物全程追溯治理。现就相关事理通告以下:
一、全省进口冷链食物生产运营者应依照《中国食物人身安全法》《中国流行症防治法》有关要求,严格掉实食物追溯主体责任,保障所生产运营储存运输的进口冷链食物全都可以完成追溯。进口冷链食物生产运营者包括以进口冷链食物为原料的食物生产公司、小作坊,进口冷链食物批发、零售有限公司与销售类小运营店、网络进口冷链食物销售者,采纳进口冷链食物加工制造食物的餐饮公司、餐饮类小运营店与企事业单位食堂、中央厨房、齐集供餐运营者,进口冷链食物储存运输服务给个者等市场主体。
二、“豫冷链”现在已上线运转,食物生产运营者可以使用电脑拜访“豫冷链”有限公司端(地址:https://llzs.scjg.henan.gov.cn/),也可以使用电话微信、支付宝“豫冷链”小顺序登录、上传、治理进口冷链食物追溯消息。
三、全省现有进口冷链食物生产运营者应于2021年1月5日前在“豫冷链”中实现用户注册,应用“豫冷链”照实上传库存冷藏冷冻肉类、水产物等进口冷链食物的起源、测验检疫及格证实、核酸检测证实、预防性消毒证实、流向等追溯数据,并实现赋码工作。已有自建追溯系统的进口冷链食物生产运营者,可联络当地市场监管部份,选用批量导入或系统接口等形式上传数据。今后拟运营进口冷链食物的食物生产运营者应于从事进口冷链食物运营活动前在“豫冷链”中实现用户注册。
四、“豫冷链”履行“提前报备、首站赋码、一码通用”治理。本日起从海关各港口或许省外采购的进口冷链食物运入我省进口冷链食物生产运营单位需在“豫冷链”中提前上报有关消息,上传有关产物种类、规格、批次、产地、测验检疫及格证实、核酸检测汇报、预防性消毒证实等追溯数据,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布置核酸抽检,并确认具备消毒证实、购进凭证后应用“豫冷链”按批次为有关产物进行“豫冷链”追溯码赋码后方可销售。待全国平台跨省追溯码互认开通后,“豫冷链”将支持外省曾经赋码产物直接扫码入库。
五、我省进口冷链食物生产运营者应确保上传数据实在有效、完好精确。下游食物生产运营者购进进口冷链食物应扫描追溯码入库,拆大包装分销的,应依据上游消毒证实消息与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份规则上传分装消毒及核酸检测汇报(既要防止反复消毒、反复检测,又要确保“件件消”“批批检”),并将有关消息上传“豫冷链”,而后赋码销售。
六、自2021年1月6日起,没有入境内货品测验检疫及格证实、核酸检测证实、预防性消毒证实、“豫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物一概不得销售。
七、消费者购买进口冷链食物履行实名制。食物生产运营者面向消费者销售进口冷链食物时,应在进口冷链食物外包装或货柜醒目地位加贴“豫冷链”追溯码。消费者购买进口冷链食物应应用支付宝或许微信扫码,核查产物消息和追溯码消息能否一致。消费者不能应用微信扫码购买时,食物生产运营者应进行实名登记(名字、地址、手机)并将登记消息上传至“豫冷链”。
八、“豫冷链”将一直完善晋级,建设全链条追溯监管功用,尽量简化操作顺序。有关当局部份将根据各自职责,强化监视检查,依法查处采购销售无入境内货品测验检疫及格证实、无核酸检测证实、无预防性消毒证实、无“豫冷链”追溯码、起源不明进口冷链食物等犯法行为,切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经过进口冷链食物流传危险。
河南省省市场监视治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