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河发布新增确定诊断病例详情及旅程轨迹
12月29日,黑龙江省省黑河市第二人民医院在门诊救治病人“应检尽检”中发现阳性汇报病例1例,经医疗就诊专家组会诊确定为确定诊断病例(重型)。在和其合伙寓居的人员中检出无病症传染者1例,以上二人系祖孙关系。现将轨迹发布以下:
确定诊断病例:张某某,73岁,现住址:黑河市爱辉区喇嘛台社区学府佳苑小区,无业。
病例主要旅程轨迹以下:
12月14—20日居家未外出;
12月20日前往黑河市第二人民医院心内科救治;
12月21—24日居家未外出;
12月25日9时上下在女儿赵某陪伴下由家乘出租汽车至华夏宴席厅后院孟某处看病,9时30分上下由女儿陪伴乘出租汽车回家后未外出;
12月26—27日居家未外出;
12月28日上午8时30分在女儿赵某的陪伴下乘出租汽车到黑河市第二人民医院挂号,于9时34分到神经内科专家诊室救治。
12月29日结合试验室检查及临床诊断,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定诊断病例(重症)。
无病症传染者:赵某某,18岁,学生,为张某某的外孙,现住址:黑河市爱辉区喇嘛台社区学府佳苑小区。
病例主要旅程轨迹以下:
12月14日—19日:学校、家两点一线,每一日步行左右学,途程约5分钟,未去过其余场合;
12月20日:上午学校上课,下午的时候由家乘出租汽车前往至诚教育补课,时间为13:00—14:30,补课后搭车抵家后未外出;
12月21日—24日:学校、家两点一线,每一日步行左右学,途程约5分钟,未去过其余场合;
12月25日:上午学校上课,下午的时候放假后居家未外出;
12月26日:上午放假居家未外出,约12:30由家乘出租汽车前往至诚教育补课,时间为13:00—14:30,14:30上下乘出租汽车前往中超二期青丝坊理发,理发时自己及理发师均未佩带口罩,全程约1小时上下,店内其余人员流调正在进行中。15:30上下由理发室乘出租汽车回家后未外出;
12月27日:上午放假居家未外出,约12:30分由家乘出租汽车前往至诚教育补课,时间为13:00—14:30,约14:30乘出租汽车前往尊皇台球厅,和同窗关某某打台球约1小时,台球厅内有其余人员约10人,约15:30和同窗关某某前往台球室附近麻辣香锅就餐,当时店内有1家3口就餐,约16:17和同窗关某某乘出租汽车分开,关某某于企联大厦下汽车,赵某某搭车回家后未外出。当日,自己除了吃饭外,全程佩带口罩;
12月28日:除了学校、现住址外,未去过其余场合。
12月29日结合试验室检查及临床诊断,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无病症传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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