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一男子非法种植7144株罂粟被提起公诉
12月29日,从云南省省大理州宾川县人民检察院得悉,当地一男子王某辉非法种植罂粟7144株,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12月,被告人王某辉将向别人购买的罂粟种子种植于自家梨园内,预备待罂粟果成熟后用于烹调佐料,罂粟杆用于豢养牲畜。2020年4月4日,被告人王某辉种植的罂粟植株被宾川县公安局力角派出所民警现场查获并予以强迫根除,经盘点共计7144株。经鉴定,现场查获的罂粟植株属于毒品原植物罂粟。
宾川县人民检察院以为,被告人王某辉非法种植罂粟7144株,其行为已冒犯《中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则,犯罪现实清楚,证据的确、充沛,该当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追查其刑事责任。并依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则,依法对王某辉提起公诉。现在,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引见,很多人对种植与应用罂粟的危害性其实不知晓。依据法律规则,种植罂粟属于犯法行为,由于从罂粟果中提取的汁液,能够加工成鸦片、吗啡、海洛因等毒品。我国刑法第351条规则: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处五年如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许没收财富。( 李常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