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蓝领公寓”的人:能有一张洁净的床,就很惬意了

住“蓝领公寓”的人:能有一张洁净的床,就很惬意了
黄昏六七点,工作了一天的装修工人杜强(化名)回到居处,洗去一身尘埃。他在镜子前为头发上了蜡,悠闲地躺上床,将脚伸进放在床边的热水桶里。
△ 12月10日,来自河南省的装修工人杜强和工友在工地工作。
△ 12月10日,北京市通州员宿公寓,下班后,杜强在房间里泡脚。
△ 12月10日,北京市通州员宿公寓,杜强房间里整齐陈列的洗漱用品。
杜强如今住在北京市通州的一家子“蓝领公寓”,泡脚是他住进蓝领公寓后养成的习气。从事建筑行业多年的杜强和工友们过去在北京市曾频繁变换居处,简易工棚、挪动板房、城中村自建房都留下过他们的身影。那些地方的环境大都脏乱,狭小的空间里挤满了人,空气都无法流动。“之前住的地方水压不稳固,洗澡都成问题,更别说泡脚了。”
相比之下,杜强对目前住的蓝领公寓很称心:房间空间大,配有自力茅厕与浴室,洁净卫生,另有专人清扫。尽管是几个人住一间,但都是工友,杜强感觉无妨。
△ 12月10日,北京市通州员宿公寓,杜强和工友们齐集住在3间房里。
△ 12月10日,北京市通州员宿公寓,房间均设有密码锁。
△ 12月10日,北京市通州员宿公寓,杜强的工友们在房间里聊天。
△ 12月10日,洗完澡后,杜强在镜子前为头发上发蜡。
近几年,北京市一直调整政策保证住房人身安全,为多渠道处理都会运转与服务保证行业务工人员住宿问题,促成职住均衡,2018年6月,北京市市四部份印发《对于发展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意见(试行)》,明确提出可将低效闲置的工商业用途的房子、商场、写字楼或旅店等非寓居建筑改建为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
意见施行两年半以来,安歆乐寓、魔方9号楼、员宿公寓等一批蓝领公寓逐步成型。北京市市住建委最新数据显示,截止2020年11月尾,全市共有13个非寓居建筑改建租赁房项目获得动工手续,总共改建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3609套,此中约3000套已投入经营。
△ 12月22日,北京市向阳安歆乐寓,入口处的黑板上写着“欢迎回家”。
△ 12月22日,北京市向阳安歆乐寓的浏览和休闲区。
闲置的商业、办公用房改建成蓝领公寓,标准消防系统和安保系统,以人均500-800元的月租金让建筑工人、快递小哥、环卫工人等都会“蓝领”以经济实惠的价钱享用到较以往更有质量的生存,也让“蓝领”们的住宿人身安全更有保证。
杜强所住的蓝领公寓由一栋工业工商业用途的房子改建,除了了房间内的配套设备外,公寓里另有许多公共活动空间:餐厅、洗衣房、公共客堂,自动售卖机等。有的“蓝领公寓”还配有健身房、浏览区、游乐区等等,惬意蓝领的精神文化需要。
△ 12月10日,北京市通州员宿公寓,住户在公共休闲区域玩手游。
△ 12月10日,北京市通州员宿公寓的公共餐厅。
△ 12月22日,北京市向阳安歆乐寓的女性洗衣房。
△ 12月21日,北京市大兴9号楼公寓,“蓝领”们的工作多为体力劳动,下班后有健身需要的“蓝领”住户其实不多,但公寓方仍然为他们装备了健身房。
保洁员肖艳红衣着短袖,靠在床头跟家人视频。她住在一家子由旧古玩市场改造而成的蓝领公寓,就在三环边上,交通方便。
△ 12月22日,北京市向阳安歆乐寓,肖艳红靠在床头跟家人视频。
房间里住着她在保洁有限公司的共事,天天左右班,有限公司另有专汽车接送。已经,肖艳红寄宿在月租一千块钱的城中村群租房里,冬日半夜起床上茅厕都得穿上棉衣,冻着走上一小段路。如今住的公寓暖气充足,这个冬日,她在屋内只用穿短袖。
△12月22日,保洁员肖艳红正在一栋商务楼里工作。
△ 12月22日,北京市向阳安歆乐寓,肖艳红拿着装衣服的盆子前往洗衣房。公寓走廊的宽度、搁置的消防柜个数、消防喷淋装置数目,均有特定规范。
△ 12月22日,北京市向阳安歆乐寓,肖艳红和室友共用的桌子。
90后快递员史志鹏原来是一名厨师,受疫情影响,饭馆倒闭。失业的他改行送快递,被企业布置在离快递点10分钟汽车程的一家子“蓝领公寓”寓居。
△ 12月21日,快递员史志鹏正在送快递。
△ 12月21日,北京市大兴9号楼公寓,史志鹏下班后,在住处快递间里取所属于自己的包裹。
△ 12月21日,北京市大兴9号楼公寓,史志鹏房间内,放在暖气上的烧饼。
跟着工作日渐稳固,史志鹏在公寓内置办了一台电脑,工作之余能够玩喜爱的游戏。
△ 12月21日,史志鹏在房间里玩电脑游戏。
“我从没奢望过能在北京市拥有属于所属于自己的住房,我只心愿能躺在一张温馨洁净的床上,像目前住的公寓这样,就很惬意了。”
△ 12月21日,史志鹏在床上休息。
摄影并文 郑新洽 陈婉婷

给TA打赏
共{{data.count}}人
人已打赏
⚠️
央法传媒网”或“央法传媒”或带有央法传媒网和央法传媒的LOGO、水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频视频,其版权均属央法传媒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单位和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央法传媒网”,否则,央法传媒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
个人中心
购物车
优惠劵
今日签到
有新私信 私信列表
搜索
  • 5135617 用户总数
  • 19916 文章总数
  • 2569377 浏览总数
  • 0 今日发布
  • 2219 稳定运行
立即加入

加入央法传媒网VIP,迅速提升知名度,使你的利益最大化,快速获取优质信息和法律专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