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对涉华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作出反倾销初裁

马来西亚对涉华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作出反倾销初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救援消息网29日信息,2020年12月28日,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和工业部公布布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美国与越南的特性粘度为0.70分升/克及以上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 with Intrinsic Viscosityof 0.70 decilitres/gram or more)作出反倾销初裁。
初步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度尼西亚、韩国与越南涉案产物的倾销幅度为0%~57.75%,决断以保障金的方式征收同等于倾销幅度的暂时反倾销税,该法子从2020年12月26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20天。同时,决断终止对美国与日本涉案产物的反倾销考察。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和工业部估计于2021年4月23日前对本案作出反倾销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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