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文增强网上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发现存在缺点确当立刻停产
12月2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对于增强网上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布告》,《布告》明确,发现网上销售消费品存在缺点的,生产者该当立刻中止生产、销售、进口缺点消费品,告诉其余运营者中止运营,并按《消费品召回治理暂行规则》的要求立刻施行召回,不得隐瞒缺点;其余运营者接到生产者告诉的,该当立刻中止运营存在缺点的消费品,并帮助生产者施行召回。对未能消弭缺点的消费品,不得再次销售。
附原文:
为增强网上销售消费品的人身安全和召回监管,切实保证消费者人身财富人身安全,依据《中国消费者权利维护法》《中国电子商务法》《消费品召回治理暂行规则》,现就相关事理布告以下:
一、从事网上销售消费品活动的生产者及其余运营者该当自觉恪守相关法律法例的规则,守法运营,给个合乎保证人身、财富人身安全要求的消费品,不得销售或许给个法律、行政法例制止买卖的消费品。
二、生产者与其余运营者该当树立与完善网上销售消费品的缺点消息搜集核实与剖析解决制度。发现其网上销售消费品存在曾经造成或许可能造成死亡、重大人身损伤、严重财富损失,或在国外施行召回等情景的,应按《消费品召回治理暂行规则》的要求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份汇报。
三、发现网上销售消费品存在缺点的,生产者该当立刻中止生产、销售、进口缺点消费品,告诉其余运营者中止运营,并按《消费品召回治理暂行规则》的要求立刻施行召回,不得隐瞒缺点;其余运营者接到生产者告诉的,该当立刻中止运营存在缺点的消费品,并帮助生产者施行召回。对未能消弭缺点的消费品,不得再次销售。
四、电子商务平台运营者应选用多种法子施行动态监测,对市场监管部份曾经公开的缺点消费品消息,树立有效的阻挡缺点消费品持续在网上销售的顺序。
五、市场监管总局激励从事网上销售消费品活动的生产者与其余运营者树立内部消费品人身安全和召回可追溯机制,完善产物标识、销售记载、产物注册、保修索赔等人身安全记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利。
六、市场监管总局激励电子商务平台运营者树立便捷的争议处理和补救机制,实时解决消费者品质人身安全纠纷。激励展开消费品人身安全和召回共治自我承办,实行电子商务平台运营者社会责任,增强和当局部份协作,晋升政企共治水平,推进线上零售资产健康发展。
七、市场监管部份将进一步增强有关召回监视工作,发现网上销售消费品的生产者与其余运营者存在未按《消费品召回治理暂行规则》的要求汇报相关消息或召回方案、不配合缺点考察、隐瞒缺点或未依照已公开召回方案施行召回等犯法行为的,将严格依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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