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百香果女生”遇害案再审宣判:杨光毅改判极刑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官微信息,2020年12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原审被告人杨光毅强奸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二审裁决,改判杨光毅极刑,剥夺政治权益一生,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本案再审时期,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依法为杨光毅指定了辩护律师,依法对申述方提交的新证据线索进行了考察核实。12月13日,组织检察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召开了庭前会议。同月15日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整个再审过程充沛保证了各方诉讼权益。
2018年10月4日,杨光毅应用豺狼成性的暴力手段奸淫年仅十周岁的被害人杨某某,致被害人死亡。广西壮族自治区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杨光毅极刑,剥夺政治权益一生。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二审改判死缓,对其限制减刑。案件生效后,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调卷审查。时期,被害人母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述。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3日指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再审。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经再审以为
杨光毅犯罪手段极其豺狼成性,情节极其顽劣,社会影响极大,罪状极其重大。杨光毅虽有自首情节,但结合其犯罪的现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关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其不予从轻处罚,对该案作出上述改判。
广西壮族自治区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被害人亲属及诉讼代理人、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参加了宣判。局部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方面代表七十余人旁听了宣判。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官微
有关头条:
“百香果女童案”12月28日公开宣判 女童母亲:判极刑就把女儿的后事办了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香果女童”案庭前会议现新案情:杨光毅供述曾猥亵其余女生
⚠️
央法传媒网”或“央法传媒”或带有央法传媒网和央法传媒的LOGO、水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频视频,其版权均属央法传媒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单位和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央法传媒网”,否则,央法传媒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