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超23亿!“金殿环球案”一审宣判:27人获刑
没有期货业务资质,也没有原油销售、仓储运营资质,却搭建和外盘其实不相连的买卖平台,诱使别人买卖,非法运营数额达人民币23.32亿余元……
12月26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信息,12月25日,该院一审以非法运营罪判处被告人万鑫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万元;判处被告人杨群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万元;其他25名被告人辨别被判处3年6个月至8年有刑徒刑及相应罚金。
↑庭审现场。
和投资客户“对赌”
非法运营数额达23.32亿余元
被告人万鑫前后设立广州广赢投资治理企业(如下简称“广赢企业”)、广州宝狮龙消息技术公司(如下简称“宝狮龙企业”),在香港特区注册设立金殿环球金融投资治理企业(如下简称“金殿环球企业”)。被告人万鑫和其妻、被告人杨群,合伙管制、治理上述3个企业。
万鑫、杨群及其管制的上述3个企业在未获得我国期货业务资质,也未获得原油销售、仓储运营资质的情况下,购买买卖软件、租用服务器、和第三方支付企业签署支付服务协定、应用购入的ODS外盘买卖数据,搭建和外盘其实不相连的金殿环球买卖平台,给个德国指数、中华指数、恒生指数、美原油、美黄金等期货买卖。
金殿环球平台以所谓做市形式和投资客户进行以互为盈亏的敌手买卖(对赌),而且收取手续费、“点差”、“留宿费”等买卖费用。
万鑫、杨群利用广赢企业与宝狮龙企业详细担任金殿环球平台的宣传推广、发展代理商、系统保护、资金治理等经营工作。
为了吸引投资客户,被告人万鑫、杨群发展了特别会员、综合会员、代理商等数级代理,再经过代理商发展投资客户。金殿环球平台还和代理商商定,投资客户买卖的手续费、亏损款项按比例调配。
在协定实行中,经代理商请求,金殿环球平台修正局部红利客户的手续费、“点差”,关于仍能继续红利的客户,金殿环球平台选用在正规买卖市场同样下单的形式跟单操作。
金殿环球平台经营时期,非法运营数额达人民币23.32亿余元。本案其他25名被告人系金殿环球平台代理商与平台工作人员。
形成非法运营罪
主犯获刑13年处罚金3000万
法院以为,金殿环球买卖平台的买卖种类数据源于外购且走势和正规市场一致,客户盈亏主要由行情走势决断;平台以所谓做市机制即履行以见价成交的模式,客观上客户和买卖平台构成“对赌”;万鑫等27名被告人没有操纵买卖种类走势,投资客户的买卖盈亏不禁被告人管制,存在不确定性,故不形成欺骗罪。
万鑫等27名被告人违背国务院《期货买卖治理条例》等规则,明知未经我国监管部份批示而非法从事场外期货业务,重大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均已形成非法运营罪,且系合伙犯罪。
此中,被告人万鑫、杨群系主犯;其他被告人起次要或辅佐作用,系从犯,应辨别从轻或减轻处罚。
依据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位置、作用,并综合思考各被告人的犯罪现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以非法运营罪判处被告人万鑫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万元;判处被告人杨群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万元;其他25名被告人辨别被判处3年6个月至8年有刑徒刑及相应罚金。
红星头条 杜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