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对涉华镀铝锌板材作出反倾销终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救援消息网12月24日信息,2020年12月23日,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和工业部公布布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韩国与越南的镀铝锌板材(Flat Rolled Product of Non-alloy Steel Plated or Coated with Aluminium and Zinc)作出反倾销一定性终裁,决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韩国与越南的涉案产物征收反倾销税,此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涉案产物的反倾销税税率为2.18%~18.88%,韩国为9.98%~34.94%,越南为3.06%~37.14%。该法子从2020年12月12日起生效,至2025年12月11日终止,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物的马来西亚协商关税税号为7210.61.1100、7210.61.12 00、7210.61.1900、7210.61.91 00、7210.61.9200、7210.61.99 00、7212.50.23 00、7212.50.24 90、7212.50.29 10与7212.50.29 90。
2020年3月17日,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和工业部公布布告,应马来西亚国内有限公司NS Bluescope Malaysia Sdn。 Bhd。提交的请求,决断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韩国与越南的镀铝锌板材启动反倾销立案考察。2020年8月14日,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和工业部公布布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韩国与越南的镀铝锌板材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涉案产物的倾销幅度为2.17%~37.14%,决断以保障金的方式征收同等于倾销幅度的暂时反倾销税。该法子从2020年8月14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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