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余年间“碰瓷”80余次,获刑!
以“碰瓷”的形式敲诈讹诈别人80余次,敲诈财物超30余万元,曾三次入狱。今年7月,刑满释放不久的李来(化名)“技痒难耐”,向过往路人“碰瓷”并讹诈1万余元再次被警方抓获。12月23日,经北京市市东城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敲诈讹诈罪判处李来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
央法传媒网”或“央法传媒”或带有央法传媒网和央法传媒的LOGO、水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频视频,其版权均属央法传媒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单位和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央法传媒网”,否则,央法传媒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