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全市液化气履行实名制购买

北京市全市液化气履行实名制购买
北青-北京市新闻12月23日得悉,为贯彻掉实《中国反恐惧主义法》《北京市市燃气治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例规则,保证群众生命财富平安,保护社会稳固,避免犯科分子利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进行犯法犯罪活动,决定对全市液化气履行实名制购买。
市都会治理委钻研制订了《对于履行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购买的通告》(如下简称《通告》)。《通告》提出,任何单位、个人(如下简称“用户”)购买液化气时,应出示液化气供给企业核发的购气凭证与实际购气人的身份证件,供气企业应登记实际购气人的名字、身份证号码。用户购气时不给个有效身份证件的,供气企业不得售气。对经过配送上门售气的用户,供气企业正在配送上门时,应核查气瓶接纳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登记气瓶接纳人的名字、身份证号码。各液化气供气企业该当利用信息化手段记录用户的购气信息。供气企业、用户不按实名制销售与购买液化气的,由都会治理综合执法部份根据《北京市市燃气治理条例》予以处罚。
《通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倡议。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意见反馈渠道以下:
1、电子邮箱:liyan@csglw.beijing.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市西城区三里河北省街甲三号北京市市都会治理委会燃气治理办公室(请正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手机:0十-68513265
4、传真:0十-68513262
5、登录北京市市当局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正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文/北青-北京市新闻 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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