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海宁市住房管理局因擅自发放“放开住房限购1个月”而被追究责任

2月21日,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宣布了《中共海宁市委关于十四届省委第九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在“加大对下属单位违规违纪行为处置力度”方面,海宁市委介绍,追回尖山新区(黄湾镇)擅自退补路威轮业有限公司的违约金275万元,责令尖山新区(黄湾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时任尖山新区(黄湾镇)主要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对市住建局未经批准发布非海宁户籍住房限购临时放开政策引发网络舆情问题进行严肃问责,给予党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市住建局修订出台《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问题”决策制度》。 注意到,上述网络舆情问题在今年3月由“海宁放开住房限购1个月”所引发。 据早前文章,2020年3月24日下午的时候,海宁市《海宁日报》、海宁市政府新闻办“海宁发布”分别在其官方微信公号、官方微博发布信息称,在3月25日至4月24日云上房博会期间,“非海宁户籍人口在海宁限购一套住房”政策暂不执行。这意味着非海宁户籍人员在海宁可以买多套房。海宁日报在上述文章中还称,房博会之后,非海宁户籍购房者将继续限购。但是很快(16时许),海宁日报公众号及海宁发布均删除了上述内容。 依据媒体文章,海宁市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没有收到关于“‘非海宁户籍人口在海宁限购一套住房’政策暂不执行”的正式通知,“我们也是通过媒体很被动获悉的,具体的执行文件还没有,具体得问一下海宁日报。”而海宁日报则表示“是房博会主办方要求推送的,但是目前主办方要求删除了。”海宁市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当时回复称,现在暂时没有这一政策,网上也无有关系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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