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央行回应收款条码管理
近日有消息称,“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收款二维码到底还能不能用了?27日独家从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获悉,该说法系误读。使用“码牌”或者打印封装的二维码的商户,需要向收款服务机构(如微信、支付宝等)申请转为商用收款码,但消费者日常支付体验和感受不会受到影响。
人民银行有关人士给打了个比方:如果消费者在早点摊购买煎饼果子习惯用手机支付,仍然可以用扫码等方式付款,没有任何变化。如果卖菜的商贩此前就已经使用经营收款码收款,也不受任何影响。
10月,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对收款条码支付提出一系列管理要求,一些人却对部分内容产生了误读。
从人民银行有关部门了解到,此前一些商户收款使用“码牌”或者打印封装的二维码,此类“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收款安全性较低,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需要向收款服务机构(如微信、支付宝等)申请转为商用收款码。另外,按照相关要求,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至于哪些用户属于“具有明显经营特征”,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标准。
通知将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人民银行有关人士表示,在相关要求实施之前,支付服务机构必须要全面、充分评估客户正常支付需求,制定配套服务解决方案,确保服务成本不升、服务质量不降。收款服务机构有义务免费为商户提供商用收款码,商户只需要提供必要的身份核实信息。
人民银行表示,人民至上、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一直是监管部门制定政策的出发点。近年来,公众对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深恶痛绝。在公安机关会同金融管理部门开展的相关案件调查中发现,使用出租出售的个人收款码、改造支付受理终端、申请虚假商户等是犯罪分子常用手段,给许多个体商户带来资金损失。央行此次出台相关要求,正是为了加强行业管理,堵住漏洞,斩断非法链条,更好地保障个体商户资金安全,守住老百姓“钱袋子”。(吴雨)
此前报道: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专家:对个人经营者影响不大
南方都市报消息,今日,话题“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将不能用于经营收款”一度登上微博热搜榜一,此消息在网络上刷屏。南都查阅发现,这一消息源自央行10月13日发布的条码支付监管新通知。
2021年10月13日,央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并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个人收款码存违法隐患
新规定旨在加强条码支付监管
近年来,个人收款条码得到广泛运用,有效满足了社会公众的个性化、多样化支付需求,提高了小微经济、地摊经济的资金收付效率。但与此同时,个人收款条码也存在一些风险隐患。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具体解释称,部分机构使用个人收款条码转账业务办理大量生产经营、生活消费交易,既混淆了交易性质,导致交易信息失真,影响风险监测效果,也不利于借助支付服务为经营活动赋能增值。此外,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跑分平台”,以高额收益为饵吸引大量人员使用个人静态收款条码与赌客“点对点”线上远程转移赌资,将赌资分拆隐藏于众多正常交易场景,扰乱了条码支付业务正常秩序,影响了涉赌“资金链”追溯机制的实效。
对此,为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更好发挥收款条码的普惠性、便利性,《通知》提出一些针对性要求。其中,《通知》对收款条码管理进行了说明,对于个人或特约商户等收款人生成的,用于付款人识读并发起支付指令的收款条码,应有效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使用收款条码的场景和用途,防范收款条码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于违法违规活动。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此外,《通知》还对远程非面对面收款进行了说明。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对于通过截屏、下载等方式保存的个人动态收款条码,应当参照执行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有关规定。
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收款码 将按特约商户管理
那么,《通知》将会对消费者和小微商户有哪些影响?《通知》要求,“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收款码用户,收单机构要参照特约商户管理。个人经营者和小微商户配合收单机构完成商户入网程序之后,收单机构应当按照商户服务标准提供支付服务,按规定建立商户与收单结算账户等要素信息关联对应关系。”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有助于从源头防范外包机构挪用资金、大商户“二清”等风险,有助于更好地保障个人经营者和小微商户的资金安全和服务体验。
《通知》总体上有助于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利于防范不法分子通过改造支付受理终端、申请虚假商户等手段盗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甚至盗用账户资金,有利于提升银行、支付机构的对账单、交易信息查询等服务质量,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减少相关纠纷和投诉;长远来看,《通知》关于规范个人收款码的相关要求将进一步提升对个人经营者和小微商户的收单服务质量。
对此,博通咨询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对南都表示,受理终端实际上是链接商户和用户落地的基础工具,重要性可想而知。由于支付受理终端的带来的行业问题由来已久,比如套现,跳码等等,过擅自更改终端交易路由、商户编码、交易地址等方式还容易沦为洗钱的通道。央行进一步的出台相关规定,规范受理终端就等于掐断了线下支付通道进一步被利用的根源。
“更值得关注的是,通知将条码支付也纳入管理并且做了明确的分类,弥补了之前可能被洗钱利用的比较多的条码支付通道的漏洞。”王蓬博指出,“特别是对个人收款码的管理,要求具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并为此类个人用户提供商户收款条码,要求个人静态收款条码原则上禁止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都会有效的避免个人收款码通道被交易平台利用。”
他认为,此举对中小商户来讲,实际上弥补了之前一直存在的挪用资金和二清以及跳码等方向的漏洞,有助于更好地保障个人经营者和小微商户的资金安全。另外一方面,减费一直在落实,线下商户的经营成本一直在降低,实际对于个人经营者来讲影响不大。收单机构的合规性任务肯定是有所增加,但将个人经营者纳入商户管理实际上增加了商户数量,从长远看,商户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将有利于整体行业的发展,特别是习惯了免费的商户。
此前报道:明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
“2022年3月1日起个人收款码禁用于经营性服务”及“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的消息近日刷屏网络。获悉,这一消息源自央行近期发布的条码支付监管新通知。
在消费者的日常生活中,扫码支付等支付方式已不鲜见,这样的行为将被纳入监管。2021年10月13日,央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从支付受理终端业务管理、特约商户管理、收单业务监测三个方面入手,对收单机构和清算结构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要求。与此同时,条码支付也被纳入监管,对个人收款条码的使用规范做出具体规定,并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具体解释称,近年来,个人收款条码得到广泛运用,提高了资金收付效率,但也存在一些风险隐患。如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跑分平台”,以高额收益吸引大量人员使用个人静态收款条码与赌客“点对点”线上远程转移赌资,将赌资分拆隐藏于众多正常交易场景。为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更好发挥收款条码的普惠性、便利性,《通知》提出一些针对性要求。
其中,《通知》对收款条码管理进行了说明,对于个人或特约商户等收款人生成的,用于付款人识读并发起支付指令的收款条码,应有效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使用收款条码的场景和用途,防范收款条码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于违法违规活动。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通知》还对远程非面对面收款进行了说明。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对于通过截屏、下载等方式保存的个人动态收款条码,应当参照执行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有关规定。“将条码支付纳入监管,弥补了之前可能被洗钱利用比较多的条码支付通道漏洞。”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分析称,特别是对个人收款码的管理,《通知》的要求会有效避免个人收款码通道被交易平台利用。
《通知》对消费者和小微商户有哪些影响?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总体上有助于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利于防范不法分子通过改造支付受理终端、申请虚假商户等手段盗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甚至盗用账户资金,有利于提升银行、支付机构的对账单、交易信息查询等服务质量,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减少相关纠纷和投诉;长远来看,《通知》关于规范个人收款码的相关要求将进一步提升对个人经营者和小微商户的收单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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