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特区人民政府:入境内澳门特区需证实拥有很多于5000澳门特区币

澳门特区特别行政区人民政府:入境内澳门特区需证实拥有很多于5000澳门特区币
[综合文章] 疫情稍缓,澳门特区特别行政区人民政府8日宣布,15日起即新出入境内条例生效同一天,年满18岁的非当地住民假如方案前往澳门特区逗留不超越7天,必需证实拥有很多于5000澳门特区元(约合3987元人民币),以作为逗留当地时期的维生资源,不然澳门特区警方有权回绝入境内。逗留14天起码携带1万澳门特区元,21天内起码1.5万澳门特区元,超越21天则起码2万澳门特区元。此外,同行家人的金额按每一人80%计算。
澳门特区当局强调,所需金额不肯定为现金,可为旅行支票、澳门特区承受的电子钱币等。行政长官的批准同时提到,只需合乎若干前提,治安警察局可缩小所需金额,比喻持有信誉卡、有关人士已支付旅店等场合的食宿、出示银行担保、保障保险或其余文件等。(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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