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南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周江涛被双开

光大银行南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周江涛被双开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内蒙古自治区自治区呼与浩特市纪委监委信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光大集团纪检监察组、内蒙古自治区自治区呼与浩特市监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光大银行南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周江涛重大违纪犯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与监察考察。
经查,周江涛违背党的政治纪律,对党不忠实不诚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烧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长期、重复、多方面违背中央八项规则精神,违规收受礼物礼金、承受宴请、公汽车私用、公款游览;违背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比不上实阐明问题,不按要求汇报个人去向,违规任命干部职员;违背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据有公共财物,用公款支付该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背工作纪律,违规审批大额贷款,并造成严重损失;违背生存纪律,长期和多人保持不合理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并吞公款,涉嫌贪污犯罪;为相关公司在取得贷款、部下职务提升等方面谋取不合理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周江涛身为国有金融公司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心、背弃初心使命,无视党纪国法,擅长包装做秀,以权略私,“靠行吃行”,品德败坏,重大违背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则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存纪律,并涉嫌职务犯法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罢手,性质重大,影响顽劣,应予庄重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共产主义党纪律处置条例》《中国监察法》等相关规则,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光大银行党委钻研决断,给予周江涛开除了党籍、开除了公职处置;经呼与浩特市监委钻研决断,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诉讼,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周江涛简历
周江涛,男,汉族,1977年5月出生,河南省灵宝人,2002年9月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共产主义党,2004年2月参加工作。
2004年2月至2006年11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有限公司业务部产物经理、市场剖析岗员工;
2006年11月至2008年3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企业业务治理部总经理助理;
2008年3月至2009年4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企业业务治理部副总经理;
2009年4月至2009年9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办公室副总经理;
2009年9月至2010年9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2010年9月至2011年4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2011年4月至2012年10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企业业务治理部总经理;
2012年10月至2013年1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友情路支行工作(主持工作);
2013年1月至2014年1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友情路支行行长;
2014年1月至2014年7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党委委员;
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
2015年7月至2018年8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8年8月至2018年12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光大银行拉萨分行党委书记;
2018年12月至2020年7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光大银行拉萨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20年7月至2021年7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光大银行南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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