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被控贪污、受贿 内蒙古自治区两“厅官”受审
呼与浩特10月22日电 ( 张林虎)22日,从内蒙古自治区自治区两地中级人民法院得悉,鄂尔多斯市原政协副主席曹郅琛(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富起源不明罪一案,原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治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三红(副厅级)涉嫌贪污、受贿罪一案,辨别在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曹郅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负责杭锦旗副旗长、鄂尔多斯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为别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别人财物485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该当以受贿罪追查其刑事责任。
图为张三红案庭审现场。 通辽市人民检察院供图
曹郅琛利用负责鄂尔多斯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据有公共财物10万元,数额较大,该当以贪污罪追查其刑事责任。曹郅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财富与支出显著超越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经责令其阐明起源,仍有1212余万元的财富不能阐明起源,该当以巨额财富起源不明罪追查其刑事责任。
张三红涉嫌贪污、受贿罪一案在通辽市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由内蒙古自治区自治区监察委会考察终结,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通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后,向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悉,两起案件均将择期宣判。(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