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校外培训机构登记为非营利前暂时地停止招生有偿

教育部:校外培训机构登记为非营利前暂时地停止招生有偿
10月12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信息,近日,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做生意民政部社会组织治理局、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专门印发工作告诉,就校外培训机构“营改非”工作,优化登记工作流程、加快推动工作进度作出部署。告诉明确,现有培训机构在实现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应暂时地停止招生及有偿行为。
告诉强调,要倒排工期。要求各地做好本地域培训机构拟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总量摸排工作,树立工作台账,牢牢掌握2021年末前实现登记工作这个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细化任务,明确时间表、道路图,履行挂图作战,以指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顺序、督查倒逼掉实,确保登记工作准期实现。现有培训机构在实现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应暂时地停止招生及有偿行为。关于未抉择登记为非营利机构的现有培训机构,该当设定截至日期,日期届满,由教育部份依法终止其办学资历或调整办学内容。
告诉明确,要优化流程。要求各地充沛学习借鉴好经历好做法,一直优化换证、登记与变更、注销等“营改非”登记工作流程。一是请求换发新证。现有线下营利性培训机构向原审批机关请求换发新的办学同意证,同时交复原办学同意证;经依法依规审批,审批机关从新颁布新办学同意证后,实时注销或变更原办学同意证。二是请求非营利性机构登记。依照《民办非公司单位登记治理暂行条例》规则,现有线下营利性培训机构持换发的办学同意证,向同级民政部份请求登记民办非有限公司单位法人,民政部份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登记。三是变更运营范围或注销登记。办学同意审批机关应奉告并督促培训机构自办学同意注销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请求变更营业执照运营范围或注销登记,办结后实时奉告后果。
告诉要求,要压实工作责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统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是“双减”工作对于培训机构治理的一项根底工作,关系到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履行当局指点价有偿政策掉地,关系到培训机构违规上市清算整治工作效率,关系到严格管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工作功势,各地务必将高度注重,切实做到认识到位、举措到位、责任到位,确保不打折扣、全面实现有关任务。

给TA打赏
共{{data.count}}人
人已打赏
⚠️
央法传媒网”或“央法传媒”或带有央法传媒网和央法传媒的LOGO、水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频视频,其版权均属央法传媒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单位和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央法传媒网”,否则,央法传媒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
个人中心
购物车
优惠劵
今日签到
有新私信 私信列表
搜索
  • 5135617 用户总数
  • 19916 文章总数
  • 2569529 浏览总数
  • 0 今日发布
  • 2220 稳定运行
立即加入

加入央法传媒网VIP,迅速提升知名度,使你的利益最大化,快速获取优质信息和法律专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