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乱港分子站台拉票 歌手黄耀明涉推举作弊被捕

为乱港分子站台拉票,歌手黄耀明涉推举作弊被捕
据“星岛网”文章,香港特区歌手黄耀明因涉嫌违背《推举(作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于8月2日早上被香港特区廉政公署逮捕。
廉政公署随后公布头条稿,示意于2日提起诉讼黄耀明及前立法会议员区诺轩,控诉二人涉嫌在2018年立法会补选中作出作弊行为,向别人给个文娱以诱使别人投票予该候选人。
黄耀明企业工作人员证明,前者今日凌晨被逮捕,现已获保释。
黄耀明(左)、区诺轩  图源:星岛
廉政公署早前接获投诉,称有人涉嫌违背《推举(作弊及非法行为)条例》,随即开展考察,在咨询律政司法律意见后,掉案提起诉讼2018年立法会补选香港特区岛地方选区候选人区诺轩(34岁),及歌手黄耀明(59岁)。
区诺轩及黄耀明被控一项在推举中向别人给个文娱的作弊行为,违背《推举(作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12(1)(a)条。二人将于周四(8月5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控罪指,区诺轩及黄耀明涉嫌于2018年3月3日,在2018年立法会补选香港特区岛地方选区中作出作弊行为,即为另外一人给个文娱以诱使对方在该推举中投票予区诺轩,而相关文娱为歌唱扮演。
2018年立法会补选香港特区岛地方选区于当年3月11日举办,区诺轩是四名候选人之一,并在这场推举中当选。
廉政公署指出,自2018年2月尾起,区诺轩在其社交平台专页公布多则贴文,宣布他将于同年3月3日黄昏在中环爱丁堡广场举行一个两小时的集会。集会举行前数小时,区诺轩在其社交平台专页公布另外一则贴文,宣布黄耀明将于集会上扮演。
集会时期,黄耀明在台演出唱了两首歌。在扮演尾声,他号召出席集会的人士于上述推举中投票予区诺轩。
廉政公署考察发现,区诺轩的社交平台专页于2018年3月4日分享了一段该集会的录相短片,此中包括黄耀明的扮演及他向出席集会人士作出的号召。区诺轩把相关录相短片及该则宣布黄耀明会在集会上扮演的贴文申报为其推举广告。
廉政公署指出,《推举(作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12条订明,任何人为另外一人给个食品、饮料或文娱,或偿付用于给个该等食品、饮料或文娱的全都或局部费用,以诱使该另外一人或第三者,在推举中投票或不投票予某候选人或某些候选人,即属作弊行为。

廉政公署讲话人强调,在推举中向别人给个茶点及文娱属作弊行为,是重大罪状。提示候选人、推举代理人/助选人员及大众,不该在推举中给个食品、饮料或文娱以换取选票。
黄耀明为香港特区流行音乐组合“达明一派”成员,最近几年频繁踏足乱港活动,2012年曾参观“反公民教育”示威,2014年声援“非法占中”,并参观演唱有关歌曲。2019年,黄耀明又屡次出席“反修例”示威。
至于让黄耀明站台的区诺轩,他在2018年3月的香港特区立法会补选中当选,替补当时因立法会宣誓风云被取消议员资历的罗冠聪。2019年9月,区诺轩被裁定“非妥为当选”,同年12月失去立法会议员资历。
在香港特区“修例风云”时期,区诺轩利用其议员身份,干扰火线警员执行任务,被控两项袭警罪名,2021年3月被判入狱9星期。区诺轩还因参观2019年8月18日的非法集会,今年4月被判入狱10个月。他在此之前就刑期提出上诉,并于7月28日向香港特区高等法院请求上诉时期保释外出,但被上诉庭法官回绝保释。
另外,区诺轩和戴耀廷、黄之锋、杨岳桥等47人,还因参观不同意派所谓“35+初选”,被控“串谋推翻国家政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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