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明确!相关居家隔离时期工资支付等问题
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证局公布
对于苏康码“黄码”职工居家隔离察看时期
相关年休倘若用、工资支付等问题的回答意见(一)
明确职工因“黄码”居家隔离
不得事后按已休年休假解决
依照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苏康码“黄码”人员履行居家隔离察看等战疫举措。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则与相关疫情防控劳动关系解决的指点意见精神,经会商,对当前苏康码“黄码”职工居家隔离察看时期相关职工假期如何应用、工资如何支付等热点问题,现提出回答意见以下。
一、对于居家隔离察看时期职工相关假期问题
职工因“黄码”居家隔离察看时期,公司有前提的,可布置职工经过手机、网络等灵敏工作形式在家里面上班;不具有居家办公前提的,有限公司可和职工协调,依据生产、工作的详细情况,并思考职工自己志愿,统筹布置职工年休假、自设福利假等各种假。公司布置职工年休假的,该当事前奉告职工,不得事后按已休年休假解决。
职工在休年休假、婚丧假、省亲假、产假、男方护理假等假期时期“黄码”,按战疫要求居家隔离察看的,有关假期不因和居家隔离察看时间重合而顺延。
二、对于居家隔离察看时期职工工资支付问题
职工因“黄码”居家隔离察看时期,有限公司布置职工居家办公的,应依法支付相应工资;公司未布置职工居家办公的,该当(根据《江苏省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则)视同职工给个正常劳动支付工资;职工休年休假、婚丧假、省亲假、产假、男方护理假等假期的,公司该当(根据《江苏省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则)视同职工给个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三、保证“黄码”转绿职工的劳动权利
公司不得以职工“黄码”居家隔离察看为由解除了或终止劳动合同。职工“黄码”转绿的,职工该当实时奉告公司,依照公司要求实时复工,实行劳动义务;无合理理由不定时到岗的,公司可根据规章制度进行解决。公司应保证职工的劳动权益,实时布置“黄码”转绿的职工恢复工作,无合理理由不得回绝布置职工复工。
职工因“红码”履行居家隔离或齐集隔离察看时期相关假期、工资支付等问题,参照以上意见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