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欺骗八旬未婚独居老太100多万元,获刑十三年
免费领取礼品后,八旬孤寡老太上圈套了100余万元。
7月26日,从上海市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如下简称宝山法院)得悉,近日,该院依法审结了一同欺骗一名八旬老太的欺骗罪案件,裁决被告人郑某犯欺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宝山法院引见,2016年,郑某为展开游览推销工作,在宝山区泛滥小区的信箱中投放免费领取鞋子的传单。有主顾想要知晓情况时,便向他们推荐游览,从中赚取高额返点。
2016年下半年,80岁的李老太在自家楼下信箱里看到该广告后,手机联络郑某示意想要领取鞋子。郑某冒名“陈国忠”送鞋推荐游览时,知晓到李老太是未婚独居老人,而且喜爱做一些理财。随后一段时间,郑某请李老太吃饭,缓缓博得了李老太的信赖。
经查,2017年1月起,被告人郑某获得被害人李老太的信赖后,假造在其处投资理财可取得高额报答的噱头,以投资游轮、空调生意等事由拐骗被害人李老太投资。这时期,被告人郑某又利用被害人李老太年老不会应用银行ATM机取款、转账,以方便投资为由骗得被害人李老太农业银行卡、建设银行卡共二张,此后经过ATM机转账、取现100余万元非法占为己有。嗣后,被告人郑某将二张银行卡交还被害人李老太,被害人李老太依据被告人郑某的要求将二张银行卡注销。
2019年2月起,李老太逐步意想到不对劲,开端向郑某催要欠款,郑某无力还款后就将李老太的手机拉黑。2020年8月,郑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宝山法院审理后以为,被告人郑某以非法据有为目的,虚拟现实、隐瞒真相骗取老年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形成欺骗罪,依法应予处罚。
日前,宝山法院依法裁决被告人郑某犯欺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被告人郑某退赔被害人李老太的经济损失。该裁决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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