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今天,广州市举行疫情防控头条公布会。会上,海珠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傅晓初示意,5月26日清晨,我区医疗机构排查发现1名患者新型冠状病毒初筛阳性人员宋某明,系同日汇报的荔湾确定诊断病例宋某某的亲密接触者。
宋某明(荔湾确定诊断病例宋某某侄女),女,17岁,住瑞宝街南洲名苑小区怡居街,就读于广州市轻工高级技工学校(海珠区滨江中路)。现在,患者已转送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进行隔离医治。
5月25日,患者前往中山高校孙逸仙留念医院南院区救治,新型冠状病毒初筛阳性。5月26日,通过市、区两级疾控中心的复核,后果均为阳性,结合临床病症确定诊断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病症传染者。(广州•新花城全媒体 吴多 伍仞 苏韵桦)
⚠️
央法传媒网”或“央法传媒”或带有央法传媒网和央法传媒的LOGO、水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频视频,其版权均属央法传媒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单位和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央法传媒网”,否则,央法传媒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