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一女子遭绑架致死 凶手获极刑
据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信息,近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同在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绑架致人死亡案。对被告人娄某判处极刑,剥夺政治权益一生,并处没收个人全都财富。
2020年9月1日19时许,被告人娄某携带作案工具,驾驶一辆灰色微型面包汽车行驶至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某小区路旁泊车等待,乘机绑架作案。20时许,被害人李某途径此处,被告人娄某手持木棒将被害人李某打晕倒地后,将李某双手反绑拽至面包汽车内。当晚23时许,被告人娄某应用被害人李某电话向其丈夫及叔叔索要30万元赎金,通话后,被告人娄某将李某杀害后将其尸体掩埋。2020年9月2日至9月4日,被告人娄某屡次应用被害人李某电话和其丈夫及叔叔通话索要赎金,在指定完托咐地点后,被告人娄某因害怕罪状败事未敢取款。
被告人娄某还于2020年8月21日22时许在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某冷饮厂北侧路段持木棒击打路过的行人刘某头部后,抢走被害人刘某随身携带的华为电话一部。
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以为,被告人娄某以讹诈财物为目的绑架别人,并杀害被害人的行为,形成绑架罪;被告人娄某应用暴力手段抢劫别人财物的行为,形成抢劫罪。对付其数罪并罚。因被告人娄某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犯罪结果重大,应予严惩,故作出上述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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