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一组织部长被公诉!被指控贪污、受贿、滥用职权
云南省检察机关依法对杨光银涉嫌
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近日,云南省省保山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长杨光银(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云南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统领,由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材料图
检察机关在审查提起诉讼阶段依法奉告了被告人杨光银享有的诉讼权益,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指控:2004年至2017年时期,被告人杨光银利用负责丽江市委政策钻研室副主任,宁蒗县长、县委书记,保山市委组织部长的职务便利,采纳骗取手段非法据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许利用自己职权、位置构成的便利前提,为别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别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情枉法滥用职权,造成国有产业严重损失,情节特别重大,依法该当以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查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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