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两名干部被提起公诉!
天津市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强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天津市市人防办工程治理处原二级调研员李强(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天津市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天津市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提起诉讼阶段,依法奉告了被告人李强享有的诉讼权益,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指控:被告人李强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负责天津市市人防运营开发总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别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别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该当以受贿罪追查其刑事责任。
天津市检察机关依法对司津涉嫌受贿、贪污案提起公诉
日前,天津市市河北省区住房与建设委会原党委委员、副主任司津(副处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由天津市市河北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天津市市河北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提起诉讼阶段,依法奉告了被告人司津享有的诉讼权益,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市河北省区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指控:被告人司津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负责天津市市河北省区铁东路房地产治理站副站长、站长,天津市市河北省区房地产治理局副局长,天津市市河北省区住房与建设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别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别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并吞、骗取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该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查其刑事责任。
天津市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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