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月娥接收林文瀚为香港特区终审法院常任法官
12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接收司法人员推荐委会对于录用林文瀚为香港特区终审法院常任法官的推荐,并将在征得特区立法会许可后,依据香港特区根本法有关规则作出录用。
林郑月娥示意,林文瀚主理上诉案件上才能全面,在解决各种民事案件,特别是公法与宪法案件方面,经历丰满,可谓专家。他撰写的判词理据明晰透彻,中肯持平,常常辑录于各类法律报告,并在聆讯的阐述及法庭的判词当中广受援用。另外,在督导优化司法工作的变革方面,他也极富经历。
依据《香港特区终审法院条例》(第484章),在聆讯及判决上诉案件时,终审法院审判庭由五名法官组成,即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三名常任法官及一名十分任香港特区法官或一名十分任一般法法官。
林文瀚1961年8月出生于香港特区,2001年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2003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2012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并于2013年9月获委任为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 金东 周伟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