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操作?!河南省贩子300万贷款担保金额突变1300万
李洪鹏
2016年12月,河南省贩子高锭为一家子有限公司在河南省洛阳银行郑州分行的一笔1000万元贷款给个担保,担保金额为300万元。后因该企业不能准期偿还贷款,高锭被洛阳银行方面追加为被告。高锭发现,其担保金额由300万元变为了1300万元,怀疑银行方面窜改了合同金额,于是向法院请求笔迹鉴定。
担保合同上的“壹仟”二字,确系添改构成。/受访者供图
5月12日,上游头条(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采访得悉,法院请托的鉴定机构作出论断,担保合同上的“壹仟”二字确系添改构成,法院在二审裁决中对此予以确认。
就洛阳银行窜改担保金额的行为,高锭已将其告发至银保监会,现在正在等待回应。
上游头条在此之前刊发《担保金额由300万“变为”1300万 洛阳银行被指窜改担保金额》文章显示,2015年5月,河南省亿商商贸企业向洛阳银行郑州分行请求金额为两笔500万元的贷款,总计10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按银行要求,需求有企业与个人给个担保。高锭和亿商企业担任人姬某某是多年朋友,应姬某某约请,高锭与此外几人一同露面负责个人担保。
2016年5月,亿商企业没能准期全额偿还本息。当年末,亿商企业用借新还旧形式,向洛阳银行请求了第二笔贷款来偿还2015年5月的贷款。在第二笔贷款请求中,高锭再次受邀续签1000万元的个人最高额保障合同。
因亿商有限公司运营不佳,高锭示意情愿担保300万元。签署合同时,高锭要求银行方面将担保金额300万元填好后才签字,贷款期限至2017年12月8日。
郑州市中院作出二审裁决,认定洛阳银行添改担保金额的现实。/受访者供图
第二笔贷款到期前,亿商企业示意不能准期还款。2017年10月,洛阳银即将亿商企业诉至郑州市高新技术资产开发区法院,2018年2月,担保人高锭被追加为被告。
高锭在重复查究随案提交的担保合同复印件后,以为合同上的担保金额被银行方面窜改,“金额一栏‘叁佰万’前面的‘壹仟’与后面的‘整’字,显著是后加上去的,字体及字间距都和‘叁佰万’不同”。
高锭随即向法院提出请求,请求鉴定合同上的“壹仟”与“整”字,能否与“叁佰万元”这几个字一致。
去年9月11日,一审法院对此案作出裁决称,高锭的笔迹鉴定请求对证实待证现实无意思,故不予支持。随后,高锭向郑州市中院提出上诉。
上游头条把握的司法资料显示,在郑州市中院二审中,法院请托广东省明鉴文书司法鉴定所,对“壹仟”能否为添改构成进行鉴定。2021年1月12日,鉴定机构作出鉴定后果显示,“壹仟”系添改构成。今年2月8日,郑州市中院二审裁决书中认定,“壹仟”系添改而成。
高锭以为,关于该承当的贷款担保金额,他不推卸。但洛阳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应把老实守信准则作为第一运营准则,窜改担保金额显然重大违反了这一准则,应该承当责任。
高锭通知上游头条,4月中旬,就洛阳银行窜改担保金额的行为,他已将其告发至银保监会,现在正在等待回应。
上游头条把握的该案二审庭审笔录显示,在一次开庭审理中,法官向洛阳银行方面宣读了上述鉴定论断,银行方面当庭示意,对这一窜改行为“示意遗憾”。
2021年2月8日,郑州中院对此案作出二审裁决,认定了洛阳银行添改担保金额的现实,改判高锭只要为300万担保金额承当连带还款责任。
针对洛阳银行添改担保合同的行为,中央财经高校预防金融犯罪钻研所高级钻研员、北京市市京师律师事宜所律师许浩示意,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则,在民事诉讼中捏造、消灭重要证据,阻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能够依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扣留;形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公开材料显示,洛阳银行成例于1997年,至2020年末下辖10家分行、1家营业部、1家专营机构,153家支行。这家地方银行的风控问题不断突出。上游头条梳理河南省多地银监部份发布的处罚决断发现,仅在2018年,洛阳银行及有关担任人就由于违规、违纪,被处罚13次,总计罚款6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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