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剧演员迷上赌钱凭演技欺骗共事200余万 获刑11年半

沪剧演员迷上赌钱凭演技欺骗共事200余万,获刑11年半
微信公号“头条坊”5月8日信息,“我有台湾省朋友做私募基金,很赚钱,想买的话能够找我。”凭仗着共事的信赖与优秀的演技,上海市一沪剧演员以购买私募基金为幌子,欺骗四名共事200余万元。
近日,上海市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一审以欺骗罪判处该演员有期徒11年半 ,剥夺政治权益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落进赌钱深渊,却辩称“只是一般借贷”
70后的殷某在此之前是上海市本地的一名沪剧演员,每个月收入一两万,过着还算小康的生存。然而,殷某喜爱高消费,又不满生存近况,素日生存中刷爆信誉卡、借高利贷等都是常有之事,后来他迷上了赌钱,还已经数次前往澳门特区参观赌钱活动。
这样的收入难以匹及挥霍的速度,很快他就钱袋子空空了。为了使赌钱的本金得以维继,殷某将“魔爪”伸向了单位年轻的共事。
据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书载明,从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殷某以虚拟“私募基金与投资项目”为由,以高额投资报答为钓饵,骗取被害人的信赖,经过收取现金、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银行转账等形式骗取四名共事200余万钱款。截止案发,他已将此中的60万挥霍殆尽。
但是关于所属于自己的这番行为,殷某却有诸多的争辩。“我说有朋友做私募基金是吹吹嘘而已,只是想在单位年轻共事面前标榜本人,显得有体面。”
庭上,面临公诉人欺骗罪的指控,殷某一改之前的陈说,称本人是合理的民间借贷,并不是以非法据有为目的。“我只是借债而已,不是骗,定位欺骗罪对我不偏心。”
投资私募系虚拟,骗来钱款被挥霍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证人证言、微信聊天截图、转账凭证等完好的证据资料,证实殷某不单向被害共事虚拟投资私募基金能够取得高额报答与无危险,还布置被害共事经过各类渠道筹集资金,再以协助投资等名义据有巨额钱款,从而用于个人还债与赌钱等。
殷某的行为是经典的欺骗案件,而不是民间借贷
在案证据证实,殷某口中的私募基金与台湾省老板皆为虚拟,他前期偿还给被害共事的钱款皆来自借款,并非投资收益,而殷某从骗得第一笔钱后就不断向被害人声称投资项目收益好。被害人是在这类错误的认识下,托咐了钱款。
因而,殷某明知所属于自己的财务状态而向别人借款,主观上无力还款,客观上以非法据有为目的,用虚拟现实或许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已冒犯刑法对于欺骗罪的规则,犯罪现实清楚,证据的确、充沛,该当以欺骗罪追查其刑事责任。
上海市徐汇法院审理后以为,殷某以非法据有为目的,虚拟现实,骗取别人钱款200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形成欺骗罪,应予处罚。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于本案系民事借贷,被告人从未虚拟过“私募基金与投资项目”等理由的争辩,和证人证言、微信聊天记载等标明的现实不符,法院不予采信。
依据被告人犯罪的现实、性质、情节与关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最终认定殷某犯欺骗罪并作出上述裁决。(汪晓、张超)
微信公号“头条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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