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捉了3只田鸡被刑拘?警方:系虎纹蛙!

4月30日上午,广东省佛山,西樵民警在村居检查时发现,一个出租屋内摆着一个网袋,打开发现里面是3只田鸡。假如随意一看,预计大家都感觉就是一般青蛙,不过经第三方鉴定机构认定,原先它们都属于“虎纹蛙”,是国家二级维护动物。

嫌疑人胡某交接,他在3月29日晚来到三水某路边水塘,听到似乎有蛙的叫声,通过寻觅发现了3只蛙,于是就徒手抓住,用袋子装好后带回出租屋豢养。
西樵派出所联新社区民警中队民警区发显说:“(胡某)没意想到这个可能曾经冒犯了法律,觉得本人是豢养的,没什么大的事件,做了鉴定后奉告他
,这3只(蛙)是野生(维护)动物后,他就感觉后悔了,就说保障以后不会再重犯了。”

“田鸡”是蛙类的统称,是“三有动物”,也就是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钻研价值的野生动物。自身就不成以随意捕获。而常见的田鸡种类包括:黑斑蛙、泽蛙、虎纹蛙等等。此中,虎纹蛙在1989年,被列为国家二级维护动物,也是惟一列入国家重点维护野生动物名录的蛙类。而虎纹蛙与其余蛙类一样,都是吃害虫的,咱们都应该维护。
依据我国刑法例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维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将视情节重大判刑,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现在,胡某因涉嫌非法捕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曾经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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