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岁男子711便利店内自己拍照不雅观照发上网 港警出动抓获

有人便利店内自己拍照不雅观照发上网,7-ELEVEn报警,港警出动抓获!
[综合文章 赵友平]香港特区“东网”“星岛网”信息,网上日前传播一些疑为7-ELEVEn便利店男职员在店内身穿制服露下体的照片,该企业示意已报警解决。香港特区大埔警区刑事考察队5日在大埔区逮捕一名李姓(39岁)本地男子,他涉嫌公布淫亵及不雅观物品。该男子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6月上旬向警方报到。

文章称,有人分別在今年1月4日、2月3日、3月21日,三度在推特公布帖文及上传不雅观照片,帖文均显示公布地点为香港特区大埔,未知事情能否和大埔区7-ELEVEn分店相关。照片中的男子被遮去双眼与面目面貌,也遮住职员名牌材料,但仍能识别出他身上为该企业制服。
香港特区警方提示,在本地网上探讨区公布淫亵物品可冒犯《淫亵及不雅观物品控制条例》,依据该条例第三百九十章,任何人冒犯相关罪状,一经治罪可被判处罚款100万港元及监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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