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法占地!河南省天然资源厅发布四起经典案件

犯法占地!河南省天然资源厅发布四起经典案件
为严厉冲击天然资源犯法违规行为,充沛施展查处经典犯法案件的警示作用,掉实最严格的耕地维护制度,依照《河南省省天然资源厅挂牌督办与公开通报犯法违规案件方法》相关规则,河南省省天然资源厅对四起土地犯法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并经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一、偃师市首阳山街道石桥村村民犯法占地案
2021年2月初,洛阳市偃师市首阳山街道石桥村村民赵建辉,在未获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占用偃师市首阳山街道石桥村11.06亩土地建工商业用途的房子,此中耕地9.42亩。
二、驻马店市金晋环保科技企业犯法占地案
2020年8月,驻马店市金晋环保科技企业,在未获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占用驻马店市驿城区沙河店镇虎狼店村赵点庄西岗29.51亩土地建扶贫汽车间,全都为耕地。
三、南阳市宛城区盛源公路物资储备库犯法占地案
2020年8月,南阳市宛城区盛源公路物资储备库,在未获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占用南阳市示范区新店乡山东省营村14.31亩土地建沥青厂,全都为耕地。
四、濮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助镇花西村村民犯法占地案
2018年,濮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助镇花西村村民谢青选,在未获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占用濮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助镇花西村48.3亩土地建众鑫泊车场,全都为耕地。( 田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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