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有变动!今起西安婚姻登记“全市通办”
《西安市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工作施行计划》印发,自5月6日起,西安市全面启动本市内地住民之间的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即男女一方或双方户籍为西安市的内地住民,可在本市任一区(县)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全市通办”工作启动后跟以前的婚姻登记形式有什么不同?
依照国务院《婚姻登记工作条例》,之前西安市婚姻登记办理前提为:婚姻登记处具备统领权,男女双方该当合伙到一方当事者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目前只需是户籍在西安市的所有内地住民,可在本市任一区(县)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实用哪些范围?
1。男女一方或双方户籍为西安市的内地住民,可在西安市任一区(县)办理成婚登记、离异登记业务;
2。离异当事者不能同时在多个婚姻登记机关请求,离异请求与离异登记只能在同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什么情况不实用“全市通办”?
1。补领婚姻登记业务暂不履行跨区域办理;
2。军人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问、出具《(无)婚姻登记记载证实》业务暂不履行跨区域办理;
3。西安市住民同外国人、香港特区住民、澳门特区住民、台湾省住民以及华裔的婚姻登记在陕西省省民政厅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全市通办”的办理形式是什么?
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履行预定受理制,暂不受理未预定的业务请求。当事者可经过陕西省省婚姻登记网上预定消息系统,陕西省省民政厅官网(http://mzt.shaanxi.gov.cn/)、西安市民政局官网(http://mzj.xa.gov.cn/)、“西安民政”微信公号等形式进行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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