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涉非法调集案罪被判10个月

黄之锋涉非法调集案罪被判10个月
5月6日电 据无线头条文章,乱港分子黄之锋、岑敖晖等四人承认2020年一同非法调集控罪,人人被判入狱4至10个月。此中,黄之锋被判囚10个月,跟正服刑刑期分期执行;岑敖晖被判囚6个月;袁嘉蔚被判囚4个月;梁凯晴被判囚4个月。
这不是黄之锋初次涉非法调集案被判刑。据在此之前文章,黄之锋被指于2019年10月5日《禁蒙面法》生效首日,参观未经批示的港岛区游行,被控明知而参观一个未经批示调集罪。另外,黄之锋还被控违背《禁蒙面法》。该案黄之锋被判监4个月;另外,黄之锋还触及2019年6月21日包围香港特区警察总部案,被判刑13.5个月。( 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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