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委重磅发声!长租公寓将有大变动→
最近几年来,以蛋壳公寓为代表的长租公寓因资金断裂等缘由频频爆雷,让房主与租户双双遭受巨大的损失。今天黄昏,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等六部份联结公布监管意见,要求住房租赁公司单次收取的租金准则上不能超越3个月。
《意见》指出:住房租赁公司单次收取的租金准则上不能超越3个月,假如单次收取的租金超越3个月,或单次收取超越相当于1个月租金的押金,这局部超额收取的租金及押金要存入专门的资金监管账户。监管账户由住房租赁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并向社会公示。各地住建部份也将会同金融监管部份树立住房租赁资金监控制度,督促住房租赁公司与商业银行掉实责任。
国家金融和发展试验室房地产金融钻研中心主任 蔡真:这也是避免期限错配构成资金池,置信这些法子在将来对市场的标准发展有很大的协助作用。
针对租金贷业务,《意见》指出,租客请求的租金贷,金融机构必需增强授信审查与用处治理,在发放贷款时必需明确奉告借款人贷款性质、贷款金额、年化利率以及违约责任,贷款额度不得高于住房租赁合同的金额,贷款期限不得超越住房租赁合同期限,贷款发放频次和租客支付租金的频次相婚配,且贷款资金只能划入租客个人账户,以防止被长租公寓挪用。长租公寓不得把租金贷有关的内容嵌入租房合同,也不得利用租客的信誉违规套取租金贷。
国家金融和发展试验室房地产金融钻研中心主任 蔡真:最初租金贷给到长租公寓,长租公寓按道理是要把这个钱给到原房主手上,但实际上长租公寓用来去扩张,原房主没有收到租金,租客也没有租到屋子,然而租客同时要背负租金贷还债的责任与义务,这是不对等的。租金贷发放给租客个人,实际上金融的权益跟义务就对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