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官法草案二审:兼职不得领酬劳,履行地区逃避

监察官法草案二审:兼职不得领酬劳,履行地区逃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头条网 4月26日信息,监察官法草案26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员会进行二次审议。此中提出,监察官因工作需求兼职的,该当依照治理权限批示,其实不得领取兼职酬劳。
此外草案还提出,监察官负责县级、设区的市级监察委会主任的,该当依照相关规则履行地区逃避。
 

给TA打赏
共{{data.count}}人
人已打赏
⚠️
央法传媒网”或“央法传媒”或带有央法传媒网和央法传媒的LOGO、水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频视频,其版权均属央法传媒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单位和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央法传媒网”,否则,央法传媒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
个人中心
购物车
优惠劵
今日签到
有新私信 私信列表
搜索
  • 5135617 用户总数
  • 19916 文章总数
  • 2574639 浏览总数
  • 0 今日发布
  • 2237 稳定运行
立即加入

加入央法传媒网VIP,迅速提升知名度,使你的利益最大化,快速获取优质信息和法律专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