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批海帆道用地 供驻港国家人身安全公署设永恒办公室
4月23日电香港特区人民政府23日公布布告称,会把大角咀海帆道一幅由两局部组成的当局用地批予中央人民当局驻香港特区特别行政区保护国家人身安全公署(驻港国家人身安全公署),以便其设立永恒办公室及附属设备。
公报称,该用地总面积约11500平方米,坐掉于西南九龙分区方案纲要图内划作“当局、机构或社区”的地带,在该地带设立驻港国家人身安全公署的办公室及附属设备属常常答允的用处。用地的地位图载于附件。
驻港国家人身安全公署于二○二○年七月依据《中国香港特区特别行政区保护国家人身安全法》(《香港特区国安法》)第四十八条成例。《香港特区国安法》第六十一条订明香港特区特别行政区人民政府相关部份须在驻港国家人身安全公署依《香港特区国安法》实行职责时,给个必将的便利与配合。驻港国家人身安全公署将根据《香港特区国安法》及有关香港特区实用法例推展是项建筑工程并承当所需费用。( 杨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