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名就义救火员被批示为义士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信息,近日,应急治理部、北京市市人民政府辨别批示在北京市市丰台区一储能电站火灾扑救中就义的丰台区大红门消防救济站一级消防士陈刘飞同志、专职消防队员曹群同志为义士,应急治理部消防救济局为2名义士追记个人一等功。
4月16日12时许,北京市市丰台区永外大红门西马厂甲14号院内一储能电站南区出现了火灾,北京市市丰台区大红门消防救济站接到命令到场处分,灭火救济攻坚组队员陈刘飞、曹群同志冒着高温浓烟深化电站院内抵近侦查,在设置灭火阵地阻当火势、防爆降温过程当中,身后的电站北区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突发猛烈爆炸,造成陈刘飞、曹群同志不幸壮烈就义。
陈刘飞,男,汉族,中共党员,陕西省榆林人,1988年12月出生,2007年参加消防救济工作,生前系北京市市丰台区大红门消防救济站特勤一班班长,一级消防士消防救济衔。前后荣获优才人兵2次、优秀团员1次、褒贬6次。
曹群,男,汉族,共青团员,河北省张家口人,1994年12月出生,2018年参加消防救济工作,生前系北京市市丰台区大红门消防救济站当局专职救火员。
陈刘飞、曹群同志就义后,应急治理部党委高度注重,立刻派工作组探访慰劳陈刘飞、曹群同志的家眷,指点做好善后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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