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本月23至30日制止体育文娱广告性航行活动
4月21日,文昌市政府公布对于在特按时间制止体育文娱广告性航行活动的通告。通告称自2021年4月23日8时起至4月30日8时止,在我市空域内,制止一切单位、组织与个人进行各种体育、文娱、广告性航行活动,制止应用系留气球等吊挂装置,制止燃放孔明灯。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在此之前信息,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空间站天与核心舱发射任务的长征五号B遥二运载火箭实现出厂前所有研制工作后,于2021年2月22日人身安全运抵文昌航天发射场。之后,长征五号B遥二运载火箭将和先期已运抵的天与核心舱一同按方案展开发射场区总装与测试工作。现在,发射场设备设施状况良好,工程各大系统正在有序展开各项任务预备。
如下为通告全文:
为保证近期我市空域的人身安全,依据工作需求及《中国航行根本规定 》(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509号)等相关规则,决断在2021年4月23日-4月30日时期增强我市所辖空域治理,现将相关事理通告以下:
一、自2021年4月23日8时起至4月30日8时止,在我市空域内,制止一切单位、组织与个人进行各种体育、文娱、广告性航行活动,制止应用系留气球等吊挂装置,制止燃放孔明灯。
二、触及轻小无人机、滑翔伞、航空模型等小型航空器及航空器械治理与应用的单位,要增强对该类器械的监控,严格掉实禁飞规则。
三、各镇(场)及市公安、游览文化、市场监管、气候、海关、应急治理等部份,要依照职责分工,增强日常检查,切实做好宣布道育与监视治理工作。
四、对违背本通告的,依法予以解决。
特此通告。
文昌市政府
2021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