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市长背处置事,中央督察再点名
安徽省黄山,举国知名。不为人知的是,该市的平定湖周边存在大量违规房地产开发项目,今年排查发现多达30个。
留意到,此问题早在2017年就已被中央首轮环保督察点名,市长、常务副市长、两任区委书记等均被处置。但是4年过去,整改仍未到位。
继4月16日通报第一批8个经典问题后,4月22日,生态环境部再次通报中央生态环境维护督察组发现的8个经典案例。此中,安徽省省黄山市被指整改不严不实,平定湖流域部分生态毁坏问题仍然突出。
平定湖位于黄山市黄山区国境内,因其极具维护价值的景观资源与湖泊湿地资源,前后被安徽省省政府与原国家林业局批示为省级风貌胜景区与国家湿地公园,是安徽省省第一个国家湿地公园。
留意到,早在4年前,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时,平定湖就曾被点名——2017年4月至5月,第四督察组进驻安徽省,将发现的14个问题线索移交当地,要求考察解决。此中就包括“平定湖风貌胜景区违规建设问题突出”。
依据2018年末安徽省省委省人民政府的通报,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政府在风貌胜景区内违规审批建设大量房地产开发项目。截止2016年末,总共占地1164亩。最终,时任黄山市长被给予政务正告处置,时任常务副市长获政务记过处置,两任黄山区委书记被辨别给予政务记大过处置、政务正告处置。
后来,5个项目接连整改。2018年4月,黄山区向黄山市人民政府上报销号请示,市人民政府即向安徽省省住建厅转报了销号请示。2019年8月,黄山区再次上报销号请求,黄山市人民政府请求验收销号。安徽省省林业局11月复函予以验收销号。
实际情况终究如何?今年4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维护督察组发现,黄山市制订了详细的整改计划,但黄山区打折扣。本次督察进驻后,该区才进行排查,发现湿地范围(涵盖了风貌胜景区布局红线范围)内存在30个违规项目,触及建筑面积达63.5万平方米。
这次还发现了新的问题。最近几年来黄山区陆续施行经济林改造项目,本为宜事,但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10个项目中有6个规范不高、未依照要求掉实水土保持法子,曾经造成局部地域水土流失与山体滑坡。另外,一些经济林大量施用肥料与除了虫药剂,造成不利影响。
督察整改工作打折扣、整改销号不严不实、水土保持法子掉实不到位……督察组以为,这背后是黄山区委、区人民政府在整改中不敢动真碰硬,浮于表面,并且黄山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份存在渎职失责情景,安徽省省有关部份销号流于方式。
值得留意的是,黄山曾经意想到平定湖存在的问题。一周前,即4月14日,黄山市委书记赴黄山区督导中央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整改工作,此中一站正是平定湖镇,要求依法依规果决整改到位,确保件件有下落、事事有回音。
留意到,在今天通报的8个问题中,和安徽省黄山相似,广西壮族自治区凤山县也被指存在维护区违规搞房地产开发的问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凤山岩溶地质公园,于2010年10月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示为世界地质公园,现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惟一。
中央第七生态环境维护督察组发现,凤山县委、县人民政府无视地质公园维护治理要求,以游览开发名义行房地产开发之实,前后上马3个房地产项目。中央督察组入驻前,即3月31日,县人民政府紧急布置1.2亿元财政资金返还给项目单位,并撤除有关建筑。
违规决策造成县级财政损失,督察组以为,凤山县委、县人民政府乱作为、不作为问题突出。将进一步伐考核实,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