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搭讪遭拒刺死女高校生案二审开庭
太原4月15日电 (刘小红)2021年4月15日上午,山西省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太原市第二看守所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被告人李俊锋成心杀人(上诉)一案。上诉人李俊锋及其辩护人、被害人近亲属的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山西省省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实行职务。被害人近亲属到庭旁听庭审。
2020年11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4月14日23时许,被告人李俊锋在山西省省清徐县凤仪北街某酒吧饮酒时,屡次搭讪、调戏被害人张某某遭拒,被告人李俊锋一怒之下,从汽车内拿出一把三棱刀,返回酒吧向张某某左腹部猛刺一刀,致张某某就地死亡。经鉴定,张某某系被三棱形锐器刺破下腔静脉致大失血死亡。该起犯罪系被告人李俊锋因犯成心损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的缓刑考验期限内所施行。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2日作出裁决,以成心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俊锋极刑,剥夺政治权益一生,和其被撤销缓刑后原犯成心损伤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罚,决断执行极刑,剥夺政治权益一生。
一审宣判后,原审被告人李俊锋不服,以其应形成成心损伤罪、应认定形成自首、量刑畸重等为由提出上诉。
二审庭审中,法庭充沛保证了上诉人李俊锋与其余诉讼参观人的各项诉讼权益。
鉴于案情严重,本案二审将择期宣判。(完)


